
近日,多地公安经侦部门与海关缉私部门联手,破获一起以手机液晶屏为载体的特大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经查,涉案团伙通过 “票货分离” 的新型犯罪手法,非法获取巨额进项税额,涉嫌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达数亿元,目前相关嫌疑人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件的线索源于海关缉私部门的日常监管。2024 年初,黄埔海关缉私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部分手机液晶屏中间商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 他们将采购过程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海关完税凭证倒卖给其他企业,从中赚取 “好处费”。进一步侦查显示,这些非法票据很可能被用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活动,且多条线索指向湖南岳阳的两家电子科技公司。
随着调查深入,一个以高某某为实际控制人的犯罪网络逐渐浮出水面。据办案人员介绍,该团伙自 2020 年起,以生产手机液晶屏为幌子,构建了一套完整的虚假产销链条。在采购环节,他们向深圳等地不索要发票的小商户支付 4% 至 6% 的 “好处费”,非法收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以 5% 的税点从进口商户手中 “套取” 海关完税凭证,通过将他人进口货物以自家公司名义报关,骗取本不属于自己的完税凭证,以此虚构货物来源。
为让骗局更具迷惑性,团伙在岳阳设立工厂,名义上开展手机液晶屏模组加工业务,实则仅承接少量代工订单。厂里雇佣的 60 余名工人平时处于闲置状态,仅在面临检查时才临时 “开工表演”,以此伪造产能数据,掩盖其无实际生产的真相。
而骗取出口退税的关键一环,在于 “借货出口”。团伙瞄准深圳、东莞等地没有出口资质的手机液晶屏经销商,以每块 1 至 2 元的价格从他们手中 “借” 来货物,伪装成自家工厂生产的产品出口,最终骗取大量退税款。经核查,该团伙累计非法获取进项税额 40 多亿元,涉嫌骗取出口退税款 4 亿多元,同时还涉嫌在多地设立空壳公司实施虚开、走私等犯罪活动。
此次案件的侦破,得益于公安与海关部门的紧密协作。海关缉私部门凭借物流监管大数据和情报优势,精准锁定异常交易轨迹;公安经侦部门则深挖资金流向,双方联合研判、同步行动,最终在广东、湖南、福建等地抓获涉案人员,查扣资金 7500 多万元。
近年来,虚开骗税犯罪手法不断翻新,但始终围绕 “空壳公司”“虚假合同”“虚设环节” 等核心套路。对此,2024 年 3 月,最高法、最高检已发布司法解释,明确 “假报出口” 的 8 种情形,为打击此类犯罪提供司法指引。相关部门强调,重大涉税违法犯罪将被纳入信用记录,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公安机关提醒,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最高可判无期徒刑,企业需严守法律底线,切勿触碰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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